如何定义栏目显示或不显示:
按【格式】按扭,在弹出的窗口中:选中〖标题[列号]〗中某一行,在〖列是否显示〗中选择显示或不显示。
提示:
一般而言,应将数值型的字段设置为“显示”,不设置为“分组”;非数值型的字段设置为“显示”后,还应设置为“分组”,否则显示的内容只取该记录的第一条。如按单据号“显示”并“分组”,按存货名称“显示”,在输出的账表上一个单据号只占有一行,如果一张单据上有多条存货记录,就只能显示第一条,而不能全部显示出来。所以,一般而言,非数值型的字段应设置为“显示+分组”。
如何定义栏目显示名称:
如果您对系统给出的栏目名称不满意,您可以按【格式】按扭,在弹出的窗口中修改。如系统栏目名称为“存货名称”,您可以在标题框中将其改作“货物名称”,则查询给出的账表的该栏目标题显示为“货物名称”。
如何进行小计和合计:
要进行小计,应首先在录入查询条件界面〖分组条件〗中,选中分组列表题后在〖小计〗栏双击打勾,然后在显示的账表中按下【小计】按扭。要进行合计,只需按下【合计】按扭即可。
注意:
在【格式】按扭中,可以定义数值型的字段是‘汇总’或是‘不汇总’。只有定义为‘汇总’的数值型字段,按【小计】和【合计】按扭才汇总,否则并不汇总。
对单价、单位成本的汇总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汇总的金额与汇总的数量相除。
查询条件中选择未完成发货单,只列出未关闭发货单中,发货金额-回款金额>0或发货数量-出库数量>0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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