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此查看客户、客户分类、地区分类、部门、业务员、存货分类、存货、客户总公司、主管业务员、主管部门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应收及收款的明细情况。
【操作步骤】
提醒:
l 如果您选择了不按存货核销,则不能查看存货和存货分类两项。也不能明细到产品。
2 输入或选择必要的查询条件后,用鼠标单击〖确认〗按钮,出现查询结果界面。
3 在查询结果界面:
n 您可以点击工具栏上的〖总账〗图标,联查当前查询对象、当前时间范围内的总账。您也可以在总账中的某一条记录上双击鼠标,联查当前查询对象的明细账。
n 您可以点击工具栏上的〖单据〗图标,联查当前明细分录所对应的原始单据。原始单据界面中提供打印、预览功能。
n 您可以通过点击工具栏上的〖查询〗图标,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新的查询。
n 点击工具栏上的〖连打〗图标,按当前查询对象连续打印,打印时,按每一个查询对象分页连续打印,每个查询对象结束有查询对象合计,遇下一个查询对象时,重新分页,如果明细对象与查询对象不同,每一个明细对象有明细对象小计。
n 点击〖凭证〗图标,可联查到当前记录所对应的凭证。
n 点击【明细】按钮,显示存货编码、名称、规格型号、件数、数量、表体自定义项1、表体自定义项2,再点击不显示存货明细,但是保留件数、数量、金额的合计数。
注意:
数量只需要在发货单、销售发票对应应收记录显示。各月小计行显示当前客户本月对应列小计,合计行显示查询期间当前客户的对应列合计,总计行显示查询期间所有客户的对应列合计数。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太原用友软件销售中心电话1383511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