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通T3标准版软件---工资模块(反结账)
1、 在【业务处理】菜单内,选中【反结账】菜单项,屏幕显示反结账界面;
2、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进行反结账处理。
提醒:
l 本功能只能由账套(类别)主管才能执行。
l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反结账:
n 本月工资类别已制单到总账系统。
u 如已制单记账,做红字冲销。
u 如已制单审核(出纳签字),应取消审核(出纳签字),删除已制单据。
u 如制单总账系统未做任何操作,删除已制单据。
n 成本上月已结账。
n 总账系统上月已结账。
n 汇总工资类别的会计月份=反结账会计月,且包括需反结账的工资类别。
l 执行此功能前、后处于关闭工资类别状态。
l 反结账工资类别的可处理会计月份为反结账会计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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