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前咨询电话

0351-7336938

山西太原用友通T3标准版软件学习教程固定资产模块本系统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基本原则

标签: 2015-05-14 

用友T3标准版软件---固定资产模块(本系统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基本原则)


1、系统提供的直线法计算折旧时总是以净值作为计提原值,以剩余使用年限为计提年限计算折旧,充分体现平均分摊的思想(平均年限法(一)除外)。

2、本系统影响折旧计算的因素包括:原值变动、累计折旧调整、净残值(率)调整、折旧方法调整、使用年限调整、使用状况调整。

3、本系统发生与折旧计算有关的变动后,加速折旧法在变动生效的当期以净值为计提原值,以剩余使用年限为计提年限计算折旧,以前修改的月折旧额或单位折旧的继承值无效;直线法还以原公

       式计算(因公式中已考虑了价值变动和年限调整)。

4、当发生原值调整、累计折旧调整、净残值(率)调整时,当月计提的折旧额不变,下月按变化后的值计算折旧。

5、折旧方法调整、使用年限调整、工作总量调整当月按调整后的值计算折旧。

6、使用状况调整当月按调整前的数据判断是否计提折旧,即使用状况调整下月有效。

7、本系统各种变动后计算折旧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自动调整以前的累计折旧,采用追溯适用法的企业只能手工调整累计折旧。

8、折旧分配:部门转移和类别调整当月计提的折旧分配分配到变动后部门和类别。

9、报表统计:将当月折旧和计提原值汇总到变动后的部门和类别。

10、如果选项中“当月初使用月份=使用年限*12-1时是否将折旧提足”的判断结果是“是”,则除工作量法外,本月月折旧额=净值-净残值,并且不能手工修改;如果选项中“当月初使用月份=使用年限

 *12-1时是否将折旧提足”的判断结果是“否”,则该月不提足,并且可手工修改,但如以后各月按照公式计算的月折旧率或额是负数时,认为公式无效,令月折旧率=0,月折旧额=净值-净残值。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山西太原用友财务软件销售中心电话13835117249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