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凭证用于对本会计月已记账单据生成凭证,并可对已生成的所有凭证进行查询显示;所生成的凭证可在账务系统中显示及生成科目总账。
【操作流程】
1、用鼠标单击【凭证】菜单,并单击【购销单据制单】进入,屏幕显示“生成凭证”界面,选择所需生成的“凭证类别”,单击工具栏“选择”铵钮,在“查询条件”根据用户需要选择生成凭证的单据。
2、选择要生成凭证的记录,单击〖生成〗按钮或〖合成〗按钮。
3、显示所生成的凭证,用户可修改凭证类别、凭证摘要、借方科目、贷方科目、金额,可以增加或删除借贷方记录,并等于所选记录的金额。
4、生成完凭证,选择〖确认〗按钮保存此凭证。
注意:
进入生成凭证功能时,用户可以选择单据生成凭证的条件。
红字回冲单和蓝字回冲单,以单据中记录的形式单独列示,而不以单据的形式列示。
如果使用采购系统,对采购入库、发票进行结算制单后,在本系统中系统将自动识别不能再制单。
存货系统制单时,对网络用户可以同时制单。如果没有使用总账系统,也提供生成凭证功能。
提醒:
如果用户没有定义该单据中的存货科目、差异科目和所对应的科目,则所生成的凭证没有科目,并且没有辅助账类。对没有科目的凭证,用户可在显示的凭证中填入科目,修改,或增加辅助账类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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