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前咨询电话

0351-7336938

会计人员需知-契税的相关知识

标签: 2013-09-06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等,在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中包括了契税的相关重要知识点,东奥小编就把其中比较容易考到的知识点为大家进行分享。
  1、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2、契税的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解释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解释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解释3】视同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特殊情况:(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筹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3、契税的计税依据
  (1)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无价格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有两个价格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补交契税的情况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同时,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