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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3标准版软件学习教程-核算模块典型业务处理("暂估应付款"科目的使用 )

标签: 2014-06-20 

"暂估应付款"科目的使用
 
业务说明:
 
从上节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在软件中对于采购入库单生成的凭证,一般是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不管采购业务是否是暂估业务。但有些用户,对于票货同到的业务,要生成一张凭证,这在上节中已经提及。对于暂估业务,生成的凭证不走“物资采购”科目,而是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即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对于这样的业务需求,如何设置?
 
 
操作步骤:
 
1. 增加“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明细科目,设置为供应商往来,但不受控于“应付”。如果“应付账款”科目已经使用,不方便再增加明细科目,可以增加“暂估应付款”这个一级科目。
注意:
 
如果这个科目受控于“应付”的话,则不允许在购销单据制单中使用。所以这个科目一定不受控于“应付”。
 
2. 系统初始化,录入总账期初余额时把手工账下“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数据录入到“2122 暂估应付款”科目下。
 
.3. 在核算模块的“对方科目设置”中,设置暂估科目为“暂估应付款”。
4. 本约有暂估业务的话,采购入库单记账,购销单据制单种选择“采购入库单(暂估记账),生成凭证如下:
注意:
 
1. 如果是增加的“应付账款”科目的明细科目,另外又假定对于收到采购发票确认应付账款的科目是“应付账款--应付采购款”,月末要用“应付账款--应付采购款”科目与采购模块的供应商往来账表进行对账,而不是用“应付账款”科目进行对账。
 
2. 如果增加了“暂估应付款”这个一级科目,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对“应付账款”的公式重新设置,公式中应该包含“暂估应付款”科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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